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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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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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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律师会见当事人问哪些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特大行贿案件、重大影响国家安全的案件、恐怖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之前的律师会见基本上没什么限制大家想知道律师会见当事人问哪些问题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律师会见当事人问哪些问题

  主要问跟案情有关的详细情节。

  其中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涉及民事行为能力)、住址、联系电话、事由、案件的事实情况、证据的情况、当事人对案件的预期和目的、当事人对律师服务的要求、当事人是否答对律师代理做出特别授权等等。

  律师会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

  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

  2、现金、物品等

  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一个人在押状态下对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无可替代的。

  律师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看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而不应成天抱怨灾这难”“那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克服自己、管好自己。

  3、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二、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限制都有哪些规定

  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不受限制,具体次数要根据办案需要、辩护需要而定。

  1、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 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2、会见须持有的证件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以上就是关律师会见当事人问哪些问题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介绍可知,当事人在羁押期间只能会见律师,除此之外的其他人都不得会见,律师会见当事人主要是询问与案情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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