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减刑对象才能够适用减刑。那么,什么是减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减刑由哪个法院裁定?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减刑由哪个法院裁定
减刑是由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进行裁定。根据监狱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减刑时,是由各个执行机关提出的建议书。根据判处的刑罚不同,分别由不同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对于死刑并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嫌疑人的减刑由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建议书裁定;对于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的减刑由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建议书裁定;对于有期徒刑和减为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由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建议书裁定。
二、什么是减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三、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减刑由哪个法院裁定问题的解答,同时还介绍了减刑的定义及减刑条件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减刑是由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进行裁定。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下在线律师,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