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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什么是无量刑标准,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应将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然而,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无量刑标准的情况而不予起诉的情形。究竟什么是无量刑标准?量刑的原则有哪些?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无量刑标准

  无量刑标准即不够量刑标准,就是达不到《刑法》所规定的判刑条件。在达不到条件的情况下,就不构成犯罪。

  如果已经移送起诉,案件应退回公安机关作治安案件或者撤销案件处理。

  二、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一)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陕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狭义的)犯罪事实。它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基本事实情况。查清犯罪事实就是要查明何人在何种心态支配之下,针对何种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何种危害结果,侵犯了何种合法权益。

  2、犯罪的性质。它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经由法律规定并通过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定什么罪名。

  3、犯罪情节。刑法上的犯罪情节有两种:

  一种是定罪情节,即影响犯罪性质的情节,它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

  另一种是量刑情节,是指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影响和说明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

  4、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它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是区分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以及由此而定的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如何适用刑罚的重要根据。

  (二)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

  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以及如何执行刑罚作出判处。

  依法量刑,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这一基本的刑法原则在量刑中的体现。量刑以刑法为准绳,主要是遵守以下规定:

  1、刑法总则中关于刑罚原则、制度、方法及其适用条件的一般规定。如对预备犯、中止犯、未成年犯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教唆犯、胁从犯的处罚原则;有关自首、立功、累犯、缓刑、数罪并罚等制度;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刑罚处罚的规定。

  2、刑法分则中有关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及其量刑幅度的具体规定。

  3、特别刑法的补充修改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无量刑标准,量刑的原则有哪些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的介绍可知,无量刑标准是指达不到量刑标准,也就是说犯罪人员的罪行较轻,构不成刑法规定的判刑条件。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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