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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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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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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2019年最新的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2019年最新的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   

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表现行为   

合同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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