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毕...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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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话,那么在取保期间就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千万别想着逃跑、藏匿可以逃避处罚。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不会被从重处罚?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不会被从重处罚
尽管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这并不能成为对其从重处罚的理由。
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种量刑依据,一种是法定的,一种是酌定的;又规定了三种量刑种类,即从轻、减轻、从重。从轻和减轻作为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种类,可以作为该两种量刑种类的情节法律及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定权,但是对于从重的情节,法律及司法解释则进行了严格限制,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如果司法机关可以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那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应当从重的规定就变得毫无意义了。法律及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哪些该从重,是有针对特殊情形的。
因此,从重应当以法律及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为准,不得以酌情而定。
总之,从重处罚作为加重被告人刑事责任的量刑种类,在没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得适用。因此,尽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是不能据此对其从重处罚。
二、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不会被从重处罚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会被没收保证金,保证人担保的话也会追究保证人的责任,但不会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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